刑法第 143 條 (投票受賄罪)
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刑法第 144 條 (投票行賄罪)
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台灣高等檢察署)
人力中心屬下的商業輔助中心將於9月25日舉辦商業法律諮詢活動,為小商家和創業者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本次活動將聯合中文義務律師為大眾提供一對一諮詢面談,協助解決在創業和經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諮詢範圍包括:公司成立與註冊,企業組建和制定章程,擬定合同與協議書,商業租約。此活動無法提供與訴訟相關的諮詢和建議。法律諮詢活動日期為9月25日(週二)下午2點至5點,地點在茂比利街70號3樓人力中心(70 Mulberry Street 3 / FL,New York,NY 10013)。名額有限,需預先報名。人力中心報名電話:(212)571-1698。資料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