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埔里李小姐/我父親死後只留下債務,在法律上我要怎麼處理?

    Answer:法律規定,保證債務如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後,繼承人只需就所繼承之所得負清償責任。舉例來說,某男繼承父親的遺產一百萬元,兩年後,父親死前替人作保的四百萬元債務找上門來,按新法規定,某男只需償還一百萬元,其餘三百萬元債務可一筆勾銷。簡單地說,某男可用一百萬還四百萬,這就是所謂的「有限責任」。拋棄繼承,就是對於原本可以繼承到的遺產、債務全部拋棄,不過拋棄繼承必須要注意,要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知道自己可以繼承後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法律規定對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的時程也做修正,一併調整為「知悉後三個月內呈報法院」。限定繼承部分,法院收到呈報後,須於一個月至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拋棄繼承則須以書面向法院告知,並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同時也需「知悉後三個月內」作出限定或拋棄繼承。為保障每位債權人的公平性,新法規定,繼承人償還限定繼承的財產,法院要公告,讓每位債權人知道,並在一定期限內向法院報明債權,讓法院匯整後分給每位債權人,避免有債權人先知情後搶走債務。故父親死後確定只留下債務,那遺產繼承人(依順位)可決定,是否合理的使用限定繼承法規,或者由所有的遺產繼承人都使用拋棄繼承。

     

    延伸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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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長庚設居家醫療諮詢處長輩看病更便利

    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許多長輩常在不同科別及院所之間奔波求診,為照顧就醫長輩,高雄長庚醫院長期照護整合中心今天設立居家醫療諮詢處,居家醫療個管師加入團隊,日後可啟動多專科共同照護模式,針對個案需求提供專業協助。

    配合政府推動長照2.0,高雄長庚設立居家醫療諮詢處,今天上午由衛服部次長薛瑞元、健保署高屏業務組長林立人,以及長庚醫院院長王植熙、屏東縣衛生局局長李昭仁等人共同揭牌啟用。

    長庚醫院表示,去年7月,高雄長庚醫院整合家醫科、神經內科、胸腔科、急診科、復健科、呼吸治療科與腦血管科成立長期照護整合中心。

    院方指出,考量高齡化與少子化現象,許多病患常是「老人照顧老人」,為更進一步強化長期照護整合中心功能,即日起設置居家醫療諮詢處,由居家醫療個管師協助病患門診轉介,並以個案醫療需求為中心,提供諮詢服務外,可視情況聯繫相關科別醫師,啟動多專科共同照護模式。~ 取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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