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1規範:「第二十三條之一(多層次傳銷參加人解除契約)
多層次傳銷參加人得自訂約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參 加人退貨之申請,取回商品或由參加人自行送回商品,並返還參加人於契約解除時所有商品之進貨價金及其他 加入時給付之費用。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參加人所為之給付時, 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已因可歸責於參加人之事由致商品毀 損滅失之價值,及已因該進貨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前項之退貨如係該事業取回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 需運費。」;及
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規範Sad多層次傳銷參加人終止契約)
「參加人於前條第一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 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
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三十日內,多層次傳銷事 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 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再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尤其是第七款)(禁止行為) :
「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一、 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或其他類似之名義,要求參加人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
二、 要求參加人繳納或承擔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負擔。
三、 要求參加人購買商品之數量顯非一般人短期內所能售罄。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始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 於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不當扣發參加人應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五、 約定參加人再給付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訓練費用或顯屬不當之其他代價,始給予更高之利益。
六、 以違背其傳銷組織或計畫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足以減損其他參加人可獲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七、 以不當方式阻撓參加人辦理解除契約、終止契約退出退貨。
八、 要求參加人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前項規定,於參加人準用之。」
因此傳銷業違反上述規定阻撓或不退款時,台端可依法訴求退款。
在日新月異的科技演進下,基因篩檢可及早發現許多疾病的潛在因子,更可進一步做到提早預防,避免遺傳疾病發作,甚至影響下一代,但包括許多名人如史蒂芬霍金、安潔莉納裘莉等,都因基因疾病對身心造成重大影響。為有效解決此一難題,遺傳諮詢師和諮詢心理師正式跨界合作,提供基因篩檢決策和因應的心理諮詢對話,幫助現代人面對基因篩檢的複雜問題,以及篩檢解密後如何因應。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人類發展與健康學院院長、臺灣諮詢心理學會理事長李玉嬋與臺北榮總遺傳諮詢中心主任牛道民跨界合作,讓遺傳諮詢師和諮詢心理師首度攜手提供基因篩檢決策以及心理諮詢對話,幫助更多面臨基因篩檢難題的民眾,除獲得遺傳諮詢師提供基因篩檢圖譜與醫療科技因應資訊外,也能結合諮詢心理師的遺傳心理諮詢,作出妥善決策與因應。
以名人為例,史蒂芬霍金得知自己患有漸凍症時變得抑鬱且情緒不穩、安潔莉納裘莉決定切除乳房及卵巢時,造成婚姻重大改變。有鑑於遺傳諮詢師無法處理當事人得知病況後的心理狀態,以及給予心理支持與心理諮詢,諮詢心理師的角色更顯重要,可幫忙當事人釐清觀念、強化心理抗壓韌性,以利討論基因檢測解密後該怎麼辦的配套措施。透過醫事人員「諮詢心理師(Counseling-Psychologist)」跨域協助,將有助基因醫學的推動更為落實。~ 取自青年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