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消費者買了房子,前屋主可能有未繳之水電費,要如何才能辦理水電用戶名義變更呢?依照「自來水事業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範本」第6條規定,及「電業消費性用電服務契約範本」第21條及第22條規定,同一用水、用電地點之用戶名義變更,新用戶得選擇以「過戶」或「新設」之方式為之,究竟以那一種較划算,消費者可請求自來水公司試算兩種方式應繳納費用之多寡,再加以決定。
刑法第335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何申請過戶(台北市自來水處)
(一)應備文件:
過戶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過戶為自然人者: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須使用MOICA(自然人憑證)。
過戶為組織者:
(1)辦理商工登記:由本處至主管機關網站查核相關登記資料無誤後受理;網路申辦須使用MOEACA(工商憑證)。
(2)未辦理商工登記之其他法人或組織: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資料。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組織請檢附負責人或代辦人),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應提供用水佐證資料。
委託申辦過戶者,除檢附前述應備文件外,需檢附委託書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建物整批過戶:請檢附建物整批過戶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經各住戶同意後,免附各住戶身分證明文件。
(二)申辦手續:
請攜帶所需文件至 本處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櫃檯辦理(可跨區申辦),或檢附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傳真或郵寄辦理。
網路線上申辦: 請直接至臺北市民 e 點通或本處網站,依據申辦網頁內容填具資料。
(三)備註:
用戶申請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如有違反本處營業章程經執行停水者,不得申請過戶。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得單獨申請,但前用戶於6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後用戶不願依前2項方式辦理者,得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
網路申辦須使用電子簽章,營業用戶請使用 MOEACA (工商憑證),一般用戶請使用 MOICA (自然人憑證)。
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 ( 過戶為組織者,請蓋妥組織及負責人印章 ) 。
備妥近期水單( 用水種別為A一般戶、I營業戶需過戶為A之一般戶 ),經核實實際用水人身分後受理電話過戶,另請先至本處網站詳閱「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同意後電洽以上各服務櫃台。
※處理期限:一般申請方式1小時;網路申請方式1天。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至今仍無解,教育部長葉俊榮曾私下找了多位遴委面談,並希望與管中閔「當面」溝通,管則以違反「行政程序法」理由拒絕會面。今 (24) 日葉俊榮表示,他「不只沒違反法律」更是回應法律精神,仍希望與管管見面洽談。
日前葉俊榮上任教育部長,媒體報導他曾透過管道聯繫管中閔律師俞大衛,希望能和管中閔一同討論台大遴選案,管中閔則提出訴願,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不可與利益關係人私下溝通。
葉俊榮今 (24) 日在彰化縣主持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受訪時被問到台大校長遴選案,他強調自己並未違反法律「我自己都在教這個課程,這些法律條文,恐怕大家要多一點理解。」而是依照法律,秉持著聽取各方意見的精神,他說,期待他的善意,可以引起更多的善意,並且上任當天就公開表態,盼以「開闊心胸」處理台校長一案,當然要與相關的人溝通、請益。
至於媒體提問葉俊榮,是否希望與全體台大師生及候選人溝通,葉俊榮表示,兩者都是溝通的重點對象,但也十分願意傾聽關心議題的人士意見「方式要怎麼做,再來研議。」~ 取自台灣好新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