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可先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先向保險公司的申訴部門辦理申訴,如果無法獲得解決,再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同時,你也可以向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或向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再者,也可採調解、和解、仲裁等方式處理。以上的方式較經濟實惠,如果依然無法解決爭端,最後只有向法院提出訴訟一途。
一般保險理賠申請,絕大多數的情況保戶都能順利申請下來,多數保戶也少有申請遭拒的經驗。也是當申請保險給付遭拒的情況下,保戶該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呢?
在金管會的裁罰案件中,偶爾可見到保險公司在拒絕保戶理賠的案子中,出現未敘明理由或未敘明保單條款遭金管會罰款的狀況,表示保險公司沒有敘明拒賠原因的問題依然存在。當保戶如果遭到拒絕,加上保險公司沒有提供書面資料,或者甚只提供了書面資料卻沒有說明理由,那保戶也很難有依據可以提出正確的申訴內容,嚴重可能導致申訴不成立,又耗費不少時間在跑流程。
那什麼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時該提供給保戶的完整資訊呢?在「保險公司對拒賠或解除契約案件之處理原則 」已有清楚的說明,保戶應遭拒絕時,第一步驟建議檢視保險公司是否僅以電話拒絕, 或即使書面也未寫清楚具體事由 ,如有違反,則應該請保險公司再度給予書面說明,以利後續的理賠申請作業,並維護自身的權益。
國銀龍頭台灣銀行昨(23)日宣布,在該行企劃部轄下正式成立「法律事務中心」,專責辦理該行法律事務工作。
台銀董事長呂桔誠指出,「法律事務中心」正式成立後,台銀法遵與法務業務,分別由兩個獨立部門負責,不僅代表台銀依循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的遵法文化,且法遵與法務獨立運作,將可降低違反法令的風險,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有助於強化風險管理。
呂桔誠強調,法務單位功能在於法律糾紛的預防及補救,而事前預防遠勝於事後補救,他鼓勵法律事務中心的同仁多多吸收金融專業知識,考取金融相關證照,並積極從事研究與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台銀處理及解決法律問題,維護銀行及客戶的權益。
台銀指出,金管會修正規定,法令遵循單位不得兼辦與法令遵循制度的規劃、管理及執行無關之法務或其他與職務有利益衝突的業務,台銀配合相關法規修正,積極進行組織調整,昨日正式成立「法律事務中心」。
呂桔誠曾指出,傳統風險控管是把防線設在稽核部門,但稽核其實是最後防線;銀行風控應該要有三道防線,分別是作業部門、法遵風控與稽核。
他以足球賽為例,強調銀行控管風險就像踢足球,有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是作業部門,就像足球賽的前鋒跟中鋒,第二道則是法遵、風控、風管部門,就像足球賽的後衛,第三道防線就像守門員,也就是稽核」。
呂桔誠說,當問題穿過第一道、第二道防線,到了守門員跟前,那就是兵臨城下,光靠稽核是不夠的,每道防線都要重視,銀行應具備防範能力。」~ 取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