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茂林區鄭先生/請問現在買賣中古屋法律上有規定「斡旋金」嗎?

    Answer:何謂斡旋金?付斡旋金或定金時應注意哪些事情?斡旋金即為對於所看房子有購買意願,而先行支付一筆金額(通常為房屋總價款之2~5%)作為進行交易之誠意,委由經紀人與屋主協調價格上雙方認知之差距。若交易成立,可轉為價款一部份;若不成立,亦可退回,而且在屋主未允諾出售之前,買方亦有權撤回斡旋金不買。

    簽要約書 付斡旋 留意違約要賠錢~蘋果日報
    眾透過房仲看上滿意的房子後,為了展現購買意願,買方會被要求簽訂「要約書」或是繳交「斡旋金」,方便房仲去跟屋主議價。要注意的是,買方在屋主同意後才因故反悔,皆要負擔違約金。屋主和房仲簽售屋契約時,會根據屋況、地段以及屋主意願進行討論,決定售屋價格(俗稱底價),一般來說,當房仲帶看屋時,若是發現客戶有購買意願,便會請客戶出個願意購買、且自身能負擔的價格,並且,出一筆「斡旋金」或簽要約書,表示確實具有購買意願,並非只是空頭喊價。
    斡旋金和要約書制度,除了展現客戶買房誠意,也有遏止雙方臨時反悔、浪費彼此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作用。

    以存證信函撤約
    斡旋金和要約書最大的不同,除了有無現金、本票流通外,尚有賠償金的多寡。中信房產行銷企劃部經理江龍名說,斡旋金違約的話,是付多少賠多少,「要約書則不同,根據政府規定,違約金為買方出價的3%。」若某A出價1000萬元,經賣方同意後卻反悔,則須賠償30萬元違約金。

    另內政部於八十七年初有意提昇要約書之效力,使其視同簽定買賣契約。因此在修版之要約書範例中,將明訂罰則,買賣雙方若在簽立要約書後反悔,將必須賠償總價的3%罰款。

    目前內政部提出官版要約書,配合行之有年的斡旋金制度,供消費者自由選擇,公平會亦希望仲介業者自87年9月1日起全面實施。即消費者在委託仲介業者購買房屋時,除了支付斡旋金以外,亦可只簽立要約書給仲介公司而不必支付任何款項,而仲介公司便依據此份要約書和屋主議價。若屋主同意買方之價格及條件後,買賣雙方即正式會面簽定買賣契約。

     

    延伸法律問題

    規範員工服儀勞部:法律未限制

    台中郵局近日發函要求各支局窗口人員沒生病別戴口罩惹議,過去也曾有航空業禁止員工戴手套或醫院不讓員工梳包頭等案例,職場專家說,因員工服裝儀容代表企業形象,服務業最常見有相關要求。不過,勞動部坦言,目前法律並未限制僱主規範員工服儀。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因服儀代表企業形象,服儀相關規範多出現在服務業,越是要求專業形象的行業越重視。如金融業多半需穿著制服,幼教相關行業更會要求不可染髮、男生不可蓄長髮等。
    勞資應加強溝通
    勞動部說,各行業規範不同,過去也曾發生過航空業禁止空服員戴手套,或醫院認為影響專業而不讓員工梳包頭等案例,但目前法律並未限制僱主該如何規定員工服儀。若員工基於職場健康考量戴口罩,確實無法苛求,呼籲勞資雙方可加強溝通。

    職場服儀規定和申訴管道
    ★規定
    .僱主若規定不得戴口罩、帽子,或要求必須穿包鞋等,屬於管理範圍,法並無規定
    .勞工若對服裝儀容規定有疑慮,勞資雙方宜加強溝通
    .若是流感大流行期間,員工若處於病原體大量散布場所,僱主有義務提供口罩等防護措施,若未提供可處3萬到30萬元罰鍰
    ★申訴管道
    .勞動部 1955專線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https://goo.gl/isYhwa。~ 取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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