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一般來講契約書會有書店文具店版本、崔媽媽版本、各校編寫版本、內政部版本或房東自行編寫版本等等,不管哪種版本的契約書,只要雙方對於契約內容表示同意、無異議且已經簽名及蓋章後,這份契約便已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需遵守履行。如何選擇合適的契約書呢?而契約書只要是不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律強制規定的事項,經過雙方同意後,都可以成為契約。契約書版本何者為佳?應視個人需要,如房屋較新、附加設備多或租金價額高,可考慮用較詳細之契約,如內政部版本;反之,一般居住使用,應選擇條文較少的為佳,一來簡單易懂,二來協商的空間大,例如崔媽媽版本。其次,凡是契約中未約定的部份,在法律的處理程序都是引用『民法』的規定,而一般來講,『民法』中規定,兼顧雙方,亦有公平之考量,對房客也有保障。
Uber 等共享汽車服務以及租房網站等平台掀起零工經濟模式,對企業營運模式已帶來許多不同的思考,隨著技術進步與法規的開放,零工經濟可以走多遠?經濟學人 (The Economist) 分析,未來零工經濟將撐起半邊天,企業將不需要自己養員工。報導整理半世紀來的工作模式變化。在 20 世紀下半葉,企業營運方式很獨立,大多數職位由永久性的全職員工在內部完成,很多人在職業生涯中只為一兩家公司工作過。到了 1980 年代,由於股東鼓勵公司專注發展核心競爭力,因此公司慢慢將某些角色,如清潔、會計、品牌打造外包給專業供應商,至 1990 年代外包熱潮達到高峰。
但隨著 2010 年 TaskRabbit、PeoplePerHour 和 Expert360 等工具經濟平台興起,更多公司開始嘗試將業務外包。接下來就是 Uber 啟動的零工經濟想法,2018 年大約 1% 的勞工參與零工經濟,預計到 2028 年將達到 30%,屆時越來越多公司會將原本的正職工作轉成合約僱用。
分析指出,驅動零工經濟發展的背景一個是法律變化,倡導零工經濟者認為,這種新的工作模式可能是失業者進入勞動力市場的重要途徑,因此應予以鼓勵,而不應受到監管。在平台業者積極遊說下,美國可能會在 2020 年,於自營職業和就業之間設立一種新的類別,被稱為從屬承包商,具備勞工自營職業的靈活性同時享有一些勞工權利,例如帶薪病假。然後投資人樂觀其成,失業率高的歐洲國家也會跟進。隨著工作模式快速變化,現在已有許多國家開始討論第三類工作類別的可能性。
第二大推動力是技術。人工智慧的進步將讓任務匹配比以往更快更容易,未來如 LinkedIn 這樣的網站可以在六小時內為任何任務找到合適的工作人員,這些配對網站還會與 Uber 等乘車服務公司合作,確保這些合適的勞工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工作地點。科技發展給外包帶來新的生機,未來企業甚至可以裁掉執行核心業務的員工,並將他們以短期承包商重新僱用來完成特定任務。接受轉變的公司將可獲得巨大收益,因為當需求疲軟時不再需要支付辦公室員工薪水,且能找到真正具有技能的勞工,而不只是願意來上班的低生產力員工,對於擁有技能的人來說,簽訂合約拿到的報酬,也比在單一公司工作更好。但是在線上平台接受任務的承包商很可能無權享受最低工資,工會很難組織高度分散的勞工,自動化又進一步降低對低技能勞動力的總體需求,因此缺乏技能的勞工將喪失談判能力,拿到的薪資不足以應付生活開銷,屆時會形成一個難以忽視的社會問題,最低工資或全民基本收入的辯論也會持續下去。~ 取自科技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