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妨害家庭罪(通姦罪、相姦罪),為刑法第239條『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所規定之犯罪,法定刑乃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未屬於上述《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第5條所規定之犯罪。所以,檢察官無權強制採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DNA進行親子鑑定。更不用說要強制採驗小孩的DNA。因此,若無其他直接證據,僅靠臆測,多會因為證據不足,而受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
國防部軍醫局傳出女性同仁遭針孔攝影機偷拍,軍醫局今(20)日表示,已移送地檢署偵辦,受害者也已提告。
軍醫局表示,8月16日下午本局同仁發現其座位下方疑似遭裝設針孔攝影鏡頭後,向上反映;立即協請相關單位進行行政調查,全案並於8月17日由士林憲兵隊進行調查,確認係監察官簡姓中校所為,並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軍醫局指出,簡員已於8月20日調離現職,日前本局已依規定召開懲評會決議,予以適法、嚴厲之處分。本案受害女性同仁已正式提告,本局將協請法律司提供法律訴訟諮詢與協助。
軍醫局強調,將秉持「毋枉毋縱」之精神,全力配合後續司法調查辦理,並將援引為案例,加強法紀教育,防杜類案再生。來源: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