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據家事事件法第3條規定,目前家事事件分為以下五類:
一、甲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而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並無處分權者,包括:
(一)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因為婚姻是否有效,具有公益性,不能任由當事人自由決定其效力)。
(二)確定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事件(子女之生父究竟為誰,同樣具有公益性,不能任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三)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例如生父主張認領之意思表示為無效,而非婚生子女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事件)。
(四)確認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二、乙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且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具有某種程度之處分權者,包括:
(一)撤銷婚姻事件。
(二)離婚事件。
(三)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四)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三、丙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限,且與家事事件具有密切關係之財產權事件,包括:
(一)因婚約無效、解除、撤銷、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二)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三)夫妻財產之補償、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四)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五)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六)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四、丁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較無訟爭性、但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訴訟標的亦無處分權者,包括:
(一)宣告死亡事件。
(二)撤銷死亡宣告事件。
(三)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
(四)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
(五)撤銷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
(六)定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七)認可收養或終止收養、許可終止收養事件。
(八)親屬會議事件。
(九)拋棄繼承、無人承認繼承及其他繼承事件。
(十)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
(十一)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事件。
(十二)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事件。
(十三)民事保護令事件
五、戊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且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訴訟標的有某種程度上之處分權,最重要的是,這類事件需要法官依職權裁量、並且作出妥適而迅速之判斷,其包括:
(一)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
(二)夫妻同居事件。
(三)指定夫妻住所事件。
(四)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
(五)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六)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
(七)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八)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事件。
(九)交付子女事件。
(十)宣告停止親權或監護權及撤銷其宣告事件。
(十一)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及監護人報酬事件。
(十二)扶養事件。
(十三)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年改新制7月1日正式上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宣布,將啟動教師退休金司法程序。理事長黃耀南痛批去年民進黨強行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後部分教師生活陷入困境,嚴重影響教師權益,侵害學生受教權及國家經濟動能,呼籲民眾「看清民進黨真面目」,年底九合一選舉及2020總統、立委選舉勿投不懂為人民創造財富、讓人民生活更好的政黨。
全教產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怒嗆年改上路造成教師退休權益受到極大侵害,甚至使部分教師生活陷入困境,已嚴重影響教師權益,進而侵害學生的受教權及國家經濟動能。
黃耀南質疑,過往教師退休僅法律能在每年8月1日或2月1日,故造成施行細則訂定時,還要特別訂定同意教師可在2018及2019年6月30日退休。另如優惠利率雖訂有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起歸零,然許多退休教師在收到《已退休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時,驚見施行的第一天即降為0元,「實有欺騙之實!」
他還說,年改上路後,許多教師反應與其自行計算數字有異,且有服務年資較長,但退休所得反較年資低者少的情事,令人質疑通知書資訊有誤。
黃耀南強調,軍公教退休法變革實為政治鬥爭,既然是政治問題,恐須政治解決,呼籲全體國人看清真相,年底縣市長及議員等選舉及2020總統及立委選舉,勿再投給不懂為人民創造財富,發展經濟讓人民生活更好的政黨。
全教產說明,「教師退休金司法爭議程序」正式啟動後,將依序委由律師提出40多頁團體訴願後,各縣市教育局等主管機關依法律3個月內需開會做成決定、並得延長2個月;5個月後,若不符要求將提出行政訴訟一審、二審,若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停審、聲請釋憲,釋憲後也需再審。黃耀南指出,目前全國共15萬名退休教師,光是全教產就發出1萬份訴願書。
律師劉君毅表示,軍公教有別於一般受聘僱人員的勞動限制,若國家走到入不敷出、財政困難的窘境,應是政府帶頭減薪,即便政府要求軍公教人員共體時艱,他們也一定二話不說力挺。且農保已經倒了、勞保也即將在2027年破產,政府不處理,卻先從軍公教動手,這是假改革、真鬥爭。 ~ 取自ettot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