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335 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6 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38 條 (侵占電氣與親屬間犯侵占罪者準用竊盜罪之規定)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台灣高等檢察署)
高雄市65歲以上長輩有40萬餘人,佔總人口的14.63%,而且持續成長中,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陸續在各社區佈建優質、平價、普及的長期照顧資源,提供17項長照服務,積極推動長照2.0服務,居家服務之各項資源投入及服務成果皆居全國之冠,日間照顧平均每人接受服務時數亦為全國最多。除了1966長照服務專線,也透過設立高雄市長照服務申請App及官網長照2.0專區等,供民眾便於查詢,盼長輩們有一個健康、快樂的人生,實現在地老化多元長照服務,邁向全人照護目標。
自推動長照計畫以來,高雄市社會局深入社區,就近為失能及失智長者等有需求的市民,建立長照服務據點,現今已設有59處居家服務單位、29家日間照顧中心(含失能身障日照)、33處日間托老、6家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7處家庭托顧據點、127處巷弄長照站(C級)、233家全日型住宿機構暨老人養護中心及護理之家等多項服務資源。
而自106年11月24日衛福部開通「長照服務專線1966」起,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市民直接撥打專線,即有專業人員到府提供諮詢並評估,了解家人需要照顧的項目及程度,後續協助媒合提供服務的資源,讓家人能安心在家庭或社區獲得近便性的生活支持與照顧。
為促使市民能夠獲得多元的長期照顧服務,長照2.0提供了17項服務,為身體健康的長輩提供健康促進、共餐服務、社會參與、諮詢服務以及預防及延緩失能等相關服務,豐富長者的生活。也提供失能的長輩或身障者在社區中可以參加的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據點、巷弄長照站等,讓家人可以獲得妥適的照顧。另外對於居住在家中需要照顧的家人更是提供居家服務、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等服務,讓家人能安心的生活。而在減輕家人照顧負擔方面,也提供喘息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等資源,減輕照顧者壓力及維護生活品質。
社會局局長姚雨靜表示,有長照服務需求之市民,除了可以撥打市內電話1966專線(前5分鐘免費)申請外,也可直接與各區衛生所及社會局(電話:07-3373376)連繫,另外也可運用「高雄市長照服務申請App」查詢相關資訊。而在社會局網站更設置「長照2.0專區」供市民查詢長照相關資訊及最新消息。讓有長照服務需求的市民都能獲得整體性的照顧服務。(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