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
旅行契約新規範!過去 30 天前解約扣 10% 團費,未來出發前 41 天解約,扣 5% 團費,對旅客跟旅遊業者來說,更有保障;此外,針對旅行行程中住宿或者品質跟原本行程表不符合,旅客可要求旅行業者賠償差額 2 倍的違約金,倘若無法提供差額的說明,則應賠償旅客全部旅費的 5%,來確保旅遊品質,不打折。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出團人數不確定、解約如何計算退費、行程縮水品質不佳、購物行程中發生購物瑕疵等因素,高居國人參加團體旅遊申訴案件的前幾名。行政院消保處第48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交通部研修之「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重點包括出團人數限制,旅行業若明定「無最低組團人數」或「保證出團」,只要有消費者參團報名,即便為只有1人也要出團、不得拒絕。
依消保處資料
1.您可以要求旅行業者賠償沒有依照旅遊契約所訂定的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等項目的事宜,求償兩倍差價的違約金。
2.但如果不是旅遊業者所造成的因素,例如天候、戰爭等因素,那麼為了維護旅遊團體的安全與利益,旅遊業者必須依實際需要變更行程;如果變更的行程超過原本的費用,旅遊業者不得向您收取,若少於原有的費用,則應該將多餘的部分退還給您。
3.對於旅遊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業訂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供民眾與企業經營者參考及進行規範。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3 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0582003605 號公告修正施行
新北市府近年祭出多樣節電方案,就是希望從食、衣、住、行各面向的產業都能節能減碳,並踴躍汰換耗能設備。在今(5)日新北市政府特別舉辦「新北十大行業節電媒合會」諮詢,攜手7大項節能產品廠商提供汰換優惠,現場下訂最高可享6折優惠,幫助商家減輕設備汰換的資金壓力。
這次媒合會特別鎖定新北市產業用電占比前十大的行業,包含金融保險業、不動產業、運輸及倉儲業、旅館業、便利商店業、電器零售業、美容美髮業、餐飲業、服飾零售業及眼鏡鐘錶零售業等諮詢,總商家高達六萬家,此類業者總計一年用電量約16億度。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節能減碳不能淪為口號,這些十大行業多為中小型商家,資本額低,要他們汰換節能設備,也會讓資金成本提高,以媒合會的形式,幫助小商家直接與節能設備業者對接,並提供多項優惠與專家輔導,一次解決小商家落實節能可能遇到的各種困境,期待今年達成節能1.5億度的目標。
本次媒合會主要針對照明、空調、熱泵、冷凍櫃、事務機器、隔熱玻璃(膜)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等7大項目,為業者提供諮詢與6折起的下單優惠。而在今年底前,新北市的店家選購媒合會21家合作廠商的節能產品,也能享有8折的專屬優惠。
經發局也特別邀請服務業節電的標竿業者,以自身節能經驗進行分享,包含富信大飯店透過導入智慧照明、熱泵系統及智慧電表管理等方式達成7.2%節電率;華南銀行也藉由「智慧節能管理平台」有效改變用電習慣,年省57萬度電,希望透過經驗法則能帶領更多業者步入節電的行列。~ 取自國立教育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