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台灣高等檢察署)
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期間,如有不幸遭受性騷擾、性侵、人口販運、人身傷害或職災等不當對待創傷,導致心理及精神疾病,雖有進行心理諮商,但常面臨語言不通、文化隔閡的問題,讓心理諮商難以獲得完整的效果。為此,新北市全國首創「心理諮詢雙語通譯人員培訓課程」,培訓20位擅長越、印、菲、泰語言的通譯人員,藉由辦理完整有深度的心理諮商課程,讓通譯人員可協助諮商師即時溝通並明確轉達,提昇諮商成效,避免重覆詢問與確認造成二次傷害,以保障外籍勞工的心理健康。
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本次心理諮詢課程,主要是希望能培訓通譯員擔任溝通橋樑時能具備心理諮商知能,除負責翻譯外,更能有效將諮商師要表達的心理諮商內容傳達給外籍勞工,也可幫助諮商師減少文化上的代溝,及時發現外籍勞工的心理健康狀況,有助於增進移工的歸屬感及信任度。
勞工局強調,在上周開辦的「心理諮詢雙語通譯人員培訓課程」報名階段就獲得熱烈回響,從50位報名者取20位(越南6名、印尼6名、菲律賓5名、泰國3名)參訓,參訓者不乏有博士班學生、雙語教師、書籍翻譯、法律系畢業生等,顯示實務上確實需要具備心理諮商知能的通譯人員。本次培訓內容除了安排共42小時認識心理諮商概念、專業倫理、同理心訓練等課程,也會進行團體討論與實際演練,並通過口試測驗後,將獲得結業證書。完成培訓的通譯人員,未來勞工局也將名單提供警察局、家防中心及安置中心等單位,以協助相關心理諮商通譯服務。
本課程明年也將持續辦理,可上臉書搜尋「新北市心理諮詢雙語人員交流平台」以獲得更多資訊。(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