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金山區林小姐/在網路上購買拍賣商品,但業者要求運費都由我出,這樣是否違反法律呢?

    Answer: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法字第0960012078號函,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0條,消費者無需負擔任何費用,依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適用之原則,有關民法第378條所揭示之各項費用,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之。故台端若於七日鑑賞期內退貨,不須負擔退貨之運費。

    7天鑑賞期 實體商店不適用!
    對於新世代人類來說,網路購物便利、快速、多樣的特性,早已成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不時有網友PO出實品和圖片差很大「真人試穿」照片,好氣又好笑之餘,不滿意能不能退換貨更是網友關心的重點。

    根據消保法規定,郵購買賣、訪問買賣(未來將改稱通訊交易、訪問交易)都有7天鑑賞期規定,所謂郵購買賣,不只限於民眾小時候印象中那種依著商品型錄來消費的行為,包含現在的網拍、電視購物,「只要是你在購買實體商品的時候,看不到那件商品本身,而要透過後續寄送才能看到實際商品的消費行為,就可視為『郵購買賣』。」

    年終拍賣「商品售出恕不退換」? 瑕疵品依然可退!
    「但實體商店退換貨的例外是『瑕疵商品』。」周律師說。對於瑕疵品,在民法上以換貨或減價為原則,至於退貨就是解約,除了前提是瑕疵品外,還必須是在解約非顯失公平的前提下。「不過現代商品形式眾多,還是要依民眾購買商品個案認定。」周律師補充。

    以跳樓大拍賣、年終大特價、清倉價等促銷活動來說,周律師指出,只要是民眾以買賣行為、對價關係來取得的商品,無論價格如何,無論店家是否有載明「商品售出恕不退換」等標語,只要取得者為瑕疵品,原則上就可以退換貨。

     

    延伸法律問題

    軍改訴願八百壯士開諮詢站

    軍公教年改上路一星期,不少收到處分書的退休人員紛紛提出訴願。國防部官員分析,在軍改部分,真正受影響的人數約6萬多人;若再加上少數實際未受影響、但因整體氛圍而感到恐慌的同袍,預計會提出訴願的總人數是落在6萬初頭。

    面對軍改試算出包事件頻傳,長期關注、爭取軍人權益的八百壯士捍衛中華協會,近期在各黃復興黨部開設服務台,協助退伍軍人填寫訴願書;同時,也在北市成立該協會的臨時會所,透過志工輪值提供訴願諮詢。

    八百壯士捍衛中華協會理事長吳斯懷強調,不論國防部寄發的通知函內容對或錯,提出訴願是必要程序;且受到通知函後,要在30日內盡快填寫訴願書,以雙掛號寄送原發函機關,並影印訴願書留存備用。吳斯懷強調,訴願書寄出後,須等待發函機關寄送訴願駁回公文,完成這項訴願程序,才能再進行後續訴訟、釋憲程序。他說,幾十萬份訴願書需要相當作業時日,為保障權益,規範與程序必定要完整走完。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昨表示,提出訴願是退伍袍澤的權利,國防部目前尚未統計收到多少份訴願,坊間各項有關於訴願的統計,都是臆測,國防部不予評論。~ 取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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