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竹崎朱小姐/想請討債公司討貨款,討債公司是違反法律嗎?可以用任何方法叫債務人還錢嗎?

    Answer:討債公司既然不是法律上所得申請登記的公司,通常不會辦理公司設立登記,而自行以「○○公司經理」或「○○公司組長」名義印製名片營業,如有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則通常又為「○○應收帳款公司」,所以,依法設立登記的公司絕對沒有討債公司。基本上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的討債公司,而是通常所講的專門為人討債的組織或個人。討債公司的行為,大部分都是違法的行為,都可以提出告訴。

     

    延伸法律問題

    縱容的法律 是下個殺童案的凶手

    小燈泡命案二審宣判,凶嫌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庭長宣讀完判決理由後,還好聲提醒:「希望你有病識感,要吃藥才會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嗎?」有次我去藥局買感冒藥,藥師親切叮嚀要按時吃藥、不要吃甜的、炸的、冰的。我答好,,但走出藥局,突然好想吃鹹酥雞,走到攤子買,耳邊依稀響起提醒:「不要吃炸的喔!」那些話像水一樣,左耳進右耳出。醫師們日復一日,好像也是在做這樣的事吧。

    我也常提醒病人:「要按時吃藥喔!你的血糖真的太高了。」下次回診還是看到一大包藥。如果世界上的病人,都可以像法官對王景玉說的,好好吃藥,社會何來紛爭與喧擾。縱容的法律與旁觀的大眾,就是殺死下一個小孩的凶手。法律是有呼吸的、是活的、是隨著時代脈動與需求,不斷妥協與尋求最好模式的。當一個不再能保護兒童與爸媽之法律,追求的是否真是所謂的正義?小兒外科比成人外科更加艱難,因為小朋友的身體小、器官精細、病情變化迅速,且手術室需要較高的溫度。曾有一個被大人餵食通樂的小朋友,食道嚴重灼傷,歷經幾次胸腔大手術之後,圓溜溜的眼睛盯著其他小朋友吃薯條。這個食道硬化的孩子,未來仍將要承受進食之苦,形同被判了終身監禁,大人卻逍遙法外。

    台南學童割喉案的凶嫌嗆說:「殺一、兩個小孩,不致於被判死刑…」引起社會譁然。兒童沒有選票,長期以來,不管是犯罪者、法律、醫療與社會福利,都被政府與社會深深漠視與忽略。小燈泡案可能發生在任何小孩身上,小燈泡媽媽的痛苦,也會一刀刀割在每個感同身受的人母心上。小燈泡對不起,是這個社會,沒有好好保護妳 ~ 取自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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