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新北市一名胡姓老翁妻子懷疑他與小33歲林姓護理師關係不單純,在家中偷偷裝設密錄器,拍下老公與小三8次偷情畫面後怒告通姦,不過新北地院卻認為胡妻長期偷拍侵犯丈夫隱私,影片也無日期,難以判定發生時間,因此判胡翁與小三無罪,胡妻則反被依法律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天,緩刑2年,並賠償丈夫25萬元,可上訴。
法律判決指出,胡姓老翁(74歲)與妻結婚40多年,兩人長期居住美國,直到2012年才回台買房定居,但子女仍住在美國。平日裡兩人分房睡,胡妻不時赴美探親,而胡翁則因患有心臟疾病,留在台灣方便就醫。
胡翁時常往返醫院,認識了一名林姓女護理師(41歲),兩人漸漸走近,胡翁認林女為「乾女兒」,2015年林女直接入住胡家,胡妻返台後發現此事,認為兩人關係不單純,便在主臥室安裝密錄器,果真拍下8段胡翁與林女上床畫面,怒告兩人通姦。
胡翁與林女辯稱並非影片中主角,胡翁甚至反告妻子涉犯妨害秘密;胡妻則辯稱,是擔心陌生人入住家中後財物遭竊,再加上擔心配偶遭侵犯,這才決定安裝密錄器,而鏡頭則是朝向放有首飾的窗戶及床頭。
法官認為,胡妻所拍攝的8段影片都沒顯示時間,難以判定發生時間,因此判胡翁與林女無罪,且胡妻長期偷拍已侵害胡翁隱私,涉犯法律妨害秘密罪嫌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胡翁仍不罷休,另對妻子求償500萬元,但法官認為胡妻犯後已有悔意,且影像並未對胡翁造成進一步傷害,審酌後判胡妻需賠償25萬元,可上訴。資料來源:yahoo